青海新聞網·大美青?蛻舳擞 10月30日,記者從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,10月1日起,青海湖景區內旅游服務經營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,企業在不超過最高指導價基礎上,根據旅游季節、游客數量等情況可對經營項目價格進行適當下浮,下浮不限。
景區各游覽參觀點內纜車、觀光車、游船等經營服務項目,依照有關規定采取招標、招商等方式公開、公平確定經營者,引入競爭機制,提高服務水平,保障服務內容和質量;旅游服務經營項目應單獨標識價格、單獨銷售,不得與門票捆綁銷售;景區內所有旅游服務經營項目應由游客自愿選擇,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;景區在醒目位置公開公示旅游服務項目價格以及服務內容等,接受游客和相關部門監督。
景區綜合考慮地形特點、游覽場所分布以及安全性、經濟性、環保性和便利性等因素,合理確定停車場位置,合理配置交通工具,科學設計游覽路線。在顯著位置標識停車場到景區大門口、景區內游覽場所之間的距離以及步行游覽者正常所需的時間,以便游客合理選擇游覽方式。游客可步行游覽的,不得強制乘坐擺渡車船、觀光車船等交通工具。